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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有這樣一個女孩。
在漸變的了無生趣的倫敦生活中,從地球GMT+8的另一頭,讓我開始期待每天打開信箱。
對她來說也許是隨意的幾句留言,對我來說卻是一天開心的源頭。
為了她,在中國的博客上特別開了一個網誌,
每一篇日記、雜感、小說彷彿都為她而寫,為了得到她的了解。

想要被一個人了解的渴望是如此強烈,
有時候甚至懷疑,自己是不是能夠失去他人的目光而活下去,
又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?
我不知道。
因為那時候就只有她。

*

這完全跟戀愛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
在我的人皮下有第二個我,暫稱為「皮下我」吧。
皮下我只敢在世界上極少數的人前現身,就連在當時的情人面前,我都不敢讓那個我太招搖。
諷刺的是當時的情人最討厭的就是皮下我所喜愛的東西。

我們是在一個乙女遊戲的論壇認識的,當初只是在論壇的信箱裡往來郵件,討論非常宅氣的東西。
但那種地方是皮下我的領域,我想應該是所有論壇成員的皮下我的領域,再怎麼宅的東西都可以正經八百的討論,有時候甚至是辯論。
我在論壇的暱稱好像有生命力一般,慢慢的繁殖成獨立的人格。
自己能夠在有生之年,擁有這種網路次文化的經驗實在也是很難得。

雖然相談甚歡,她因為一些論壇內鬥的因素離開了那個地方,但我也是事後得知經緯,當時只覺得她怎麼消失了。

再接到她的訊息,是某個週六。
我和信友 J 約了吃Brunch,其實是要慶祝 J 的生日。
約在South Kensington地鐵站,結果 J 遲到,也許是前一天玩太瘋起的晚,我就在地鐵站外頭等他。
週末悠閒,連等人都心情好。
South Kensington是通往倫敦博物館區的地鐵,往來遊人很多,又是倫敦西二區的高級住宅區,地鐵外頭就有幢幢白磚黑門的典型英式樓中樓。
我坐在其中一戶的門口台階上,邊欣賞路人邊曬太陽。
手機裡來了一封信。
是她。
意想不到的來信。
長長的一封信寫著她無法上論壇的原因、她想念我們的聊天,還有我的文章。
陽光很刺眼,手中的黑莓機螢幕反光的我幾乎看不清楚字,
那封不是情書的信,卻被我同那一天耀眼的陽光一起記到了現在。


我終究沒有持續發展我的皮下我,次文化這種東西的流動性也很大,迷一陣子之後就會退燒,轉而去別的培養基上繁殖。
我想我們都一樣。
所以我們交流的那個網誌上文章漸少了,留言也短了。
我也不會每天打開電腦就馬上查網誌信箱了。
到後來,那網誌也像鄉下的老家一樣被拋棄了。
只留下一個盛夏的回憶。


去年去日本的時候,寫了張明信片給她。
不知道她看到網友的手寫字是不是有大夢初醒,兩次元交疊的混亂感。
幾個月前去上海,我也從她的故鄉寫了封信給她。
下筆的時候寫不出我們之前的熟稔,
突然意識到這段牽繫已經結束了。
也許以後還會再寫信給她,
但那也只會是一個過去的人稍去的淺短祝福而已。

時間真的如長流,每一踏水皆非同一股清涼。
水中每一片艷橘的落葉,都是一生僅此一次的邂逅,往抓不住的記憶深處緩緩流去。


Simbelmyne,永誌花。
當時不知為何就替那網誌取了這個名字。
彷彿已經預知了那段關係的結局。

但我不愴然也不涕下,
想那對影成三人的日子,有我,有她,還有我們的文章。
還復何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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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ii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